居住證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為加強全市人口服務管理,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促進社會公平正義,9月4日,市政府辦公室印發《巴中市居住證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申請條件及方式
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的可申領
根據《辦法》,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按相關規定申領居住證。
申報人可持公民有效身份證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區警務室申報;或通過手機添加“四川省流動人口信息登記”微信公眾號自主申報;或通過互聯網“四川省流動人口信息登記平臺”自主申報。
《辦法》規定,申領居住證原則上由本人提出。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在巴中市全日制辦學機構接受教育的人員,由辦學機構統一申請辦理居住證。
實行每年簽注制度
在居住每滿1年之前的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簽注手續
《辦法》規定,受理居住證申領一般由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負責,受理單位接到申請材料后,通過全省警務綜合應用平臺審驗相關信息,符合條件的應當當場制作發證;不符合條件或提供材料不全的應一次告知原因或需要補充的材料。
居住證實行每年簽注制度。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前的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簽注手續?!坝馄谖崔k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笔泄簿钟嘘P負責人介紹。
持證人享“同城”權利
家人可在持證人居住地申請登記為城鎮常住戶口
《辦法》規定,居住證持有人在我市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等權利,可在居住地辦理失業登記,享受失業人員扶持政策,就業困難對象還可以享受相應的崗位補貼、社保補貼等政策。對符合申請條件的,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范圍。
另外,在義務教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服務、公共文化體育服務、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務和國家、省、市規定的其他公共服務方面,居住證持有人在我市同樣享有權利,對符合低保、臨時救助等社會政策的依法納入救助范圍。
除此之外,居住證持有人在我市還享受下列便利:辦理出入境證件,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機動車登記,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等。
居住證持有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均可在居住地申請登記為城鎮常住戶口。
非法騙取使用將追責
個人最高可處1000元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辦法》規定,根據戶籍管理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應當辦理居住地城鎮戶口的情形,不予辦理居住證。
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對冒用他人居住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住證;購買、出售,使用偽造、變造的居住證,公安機關依照《居住證暫行條例》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辦法》也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作了規定。符合居住證申領條件但拒絕受理、發放;違反有關規定收取費用;利用制作、發放居住證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篡改居住證信息,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